近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通知,拟支持培育嘉峪关市、兰州市城关区等38个市(县、区)为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培育地区,兰州市第二中学、兰州大学等79所学校为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培育学校。
通知要求,各试点培育单位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大试点工作政策支持和资源调配力度,在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要紧密结合自身特色,重在探索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改革模式,及时梳理总结改革经验,先期在本区域、本校范围内开展改革试点。要加强对改革试点培育的过程性跟踪、常态化联络和精准化指导,及时分析研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抓好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拟于9月份开展中期推进工作。年底进行省级评估和总结,对成效显著、形成成熟试点模式的,正式确定为省级试点示范地区、示范学校,并在本区域内推广,区域内试点成效显著的在全省推广。年底评估不合格的终止试点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