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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 发表时间 : 2016-08-11 11:18:11 * 浏览 :
(2016年 7月29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省委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对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决定如下:
一、全省县、乡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于
2016年12月底前选出。
二、全省县、乡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
2017年1月底前召开;县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依法选举产生设区的市(除南京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全省设区的市(除南京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
2017年2月底前召开。